回到东州的第一个工作日,苏清越在办公室抽屉里发现了一份通知——在她借调省纪委期间送达的。红头文件,市委办公厅印发:《关于成立东州市纪委监委工作规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》。
她的名字在成员名单里,排在第十三位。组长是市纪委书记,副组长是几位副书记,成员包括各室主任和相关处室负责人。很常规的名单,但文件最后的备注栏有一行手写字:“苏清越同志负责主笔起草监督检查部分规程。——周怀远”
字迹遒劲,是周怀远的亲笔。
苏清越盯着这行字看了很久。主笔起草规程,这意味着她要从一个执行者,转向规则制定者。这不是办案——办案是针对具体的人和事,而制定规程是设计一套系统,影响未来所有的人和事。
压力不一样。
上午十点,规程修订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。
大会议室里坐满了人。苏清越找了个靠后的位置——按照排名,她应该坐后面。但周怀远进会议室时,扫了一眼,直接说:“清越同志,坐前面来。你是具体执笔的,要听得清楚。”
所有人的目光都投过来。苏清越只好起身,在第三排靠过道的位置坐下。旁边是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老陈,冲她点点头:“小苏,担子不轻啊。”
“还请陈主任多指导。”苏清越低声说。
会议开始,周怀远开门见山:“同志们,这次规程修订,是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要求,也是我们自身工作的需要。现有的工作规程是五年前制定的,很多内容已经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。”
他顿了顿:“特别是监督检查这部分——随着监察体制改革深化,监督检查的职能拓展了,手段丰富了,但边界在哪里?程序怎么走?责任怎么分?需要一套清晰明确的规则。”
分管副书记接着发言:“这次修订要把握几个原则:一是于法有据,每条规定都要有法律法规依据;二是问题导向,针对实践中遇到的难点痛点;三是务实管用,不能写成花架子;四是适度超前,要为未来发展留空间。”
很宏观的要求。轮到各室发言时,意见就开始具体了。
信访室主任先开口:“我们建议明确信访举报的受理标准。现在什么举报都往纪委转,很多不属于我们职责范围,但退回去又怕漏掉线索。需要有个清晰界限。”
案件监督管理室老陈说:“案件流转的时限要明确。一个线索从信访转到案管,从案管转到核查,每个环节多长时间,现在太随意。有的案子拖一两年,群众意见很大。”
审查调查室主任更关心权限:“监察法给了我们很多措施,但具体怎么用,程序怎么走,需要细化。比如留置,什么情形下可以延长,谁审批,都要明确。”
每个人都从自己部门的角度提要求。苏清越快速记录,脑子里已经在分类:哪些是程序性问题,哪些是实体性问题,哪些需要协调其他部门,哪些可以内部解决。
最后轮到她说时,会议室安静下来。
“各位领导,我结合在监督检查一线的工作体会,谈几点想法。”苏清越翻开笔记本,“第一,关于监督检查的启动条件。现在很多时候是等线索来了才动,但有些领域风险高,应该主动监督。建议建立‘必查清单’——比如重大项目启动、重大资金拨付、重大人事调整,这些时候监督检查要提前介入。”
“第二,关于监督手段。除了传统的谈话、查阅资料,现在有了大数据、信息化手段。但怎么用,权限多大,程序怎么规范,需要明确。不能因为怕越界就不敢用,也不能因为好用就滥用。”
“第三,关于成果运用。监督检查发现了问题,不能一报了之。要建立‘问题-整改-反馈-回头看’的闭环机制。特别是对普遍性问题,要推动建章立制。”
她顿了顿:“我初步考虑,监督检查规程可以围绕‘四必谈四必查’来设计框架:新任职干部必谈廉洁要求,重大项目启动必查风险防控,信访反映集中必谈提醒,廉政测评落后必查原因。具体内容再细化。”
“四必谈四必查……”周怀远重复了一遍,“这个提法好,简洁易记,也抓住了关键点。清越同志,你就按这个思路,先起草监督检查部分的初稿。给你两周时间。”
“好的。”
散会后,周怀远叫住她:“清越,到我办公室一下。”
书记办公室里,茶香袅袅。
“坐。”周怀远亲自泡茶,“刚才会上说得不错。‘四必谈四必查’,既有创新,又接地气。但你要知道,起草规程不是写文章,是定规矩。规矩定了,就要执行。所以每一条都要反复推敲,考虑各种可能情况。”
“我明白。”苏清越接过茶杯。
“另外,”周怀远看着她,“这个规程不只市里用,省纪委也在关注。如果搞得好,可能全省推广。你想想自己这些年的经历——在云湖搞‘三化建设’,在省里查‘期权腐败’,这些实践经验,要转化成制度成果。”
转化。这个词让苏清越心里一动。是啊,她经历了那么多案子,遇到过那么多问题,那些经验和教训,不应该只停留在个人层面,应该变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制度。
“我会认真思考的。”她说。
“好。”周怀远点头,“需要协调哪些部门、调阅哪些资料,直接跟我说。但起草工作,你要独立完成。这是考验你系统思维能力的时机。”
接下来的两周,苏清越进入了闭关状态。
她把所有工作暂时移交,专门起草规程。办公桌上堆满了资料:《监察法》《监察法实施条例》《监督执纪工作规则》《监督执法工作规定》等法律法规;中央纪委、省纪委的相关文件;还有她自己这些年积累的办案笔记、调研报告、思考文章。
第一步是确定框架。她反复琢磨“四必谈四必查”这个核心,决定把规程分为四章:
第一章总则,明确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、适用范围。
第二章“四必谈”,细化任职谈话、提醒谈话、诫勉谈话等各类谈话的情形、程序、要求。
第三章“四必查”,规定专项检查、立项监督、风险排查等各类监督的方式、权限、流程。
第四章附则,规定解释权、施行日期等。
框架定了,开始填充内容。这是最难的——每一条规定,都要考虑周全。
比如“新任职干部必谈廉洁要求”,谈什么?怎么谈?谁谈?谈话记录怎么管理?谈话后发现有问题怎么办?
苏清越回想起自己在云湖时,对新任社区干部的廉政谈话。那时候就是简单提要求,效果有限。后来她改进方法,增加了案例分析、风险提示、承诺签字等环节。这些实践应该写进规程。
再比如“重大项目启动必查风险防控”,查什么?怎么查?查到问题怎么处理?她想起建工案的教训——如果当初在数字产业园项目启动时就介入监督,可能就不会有后来的大问题。
她把这些思考都写进去,每一条都尽量具体、可操作。
起草到第五天,遇到了第一个难题。
关于大数据监督的条款,怎么写?技术中心的老谭来找她,带来了一堆问题:“苏主任,我们用‘清廉云湖’app收集数据,算不算侵犯隐私?分析裁判文书发现异常,算不算干涉司法?这些边界不厘清,下面不敢用啊。”
确实。苏清越自己也有顾虑。她在规程里初步写了“可以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督”,但老谭要的是具体规则:什么数据可以收集?怎么收集?保存多久?谁可以访问?分析结果怎么使用?
这不是纪检监察一家能定的,涉及法律、技术、伦理多个层面。
“这样,”苏清越说,“我们开个小范围研讨会,请法律专家、技术专家、实务部门一起讨论。先形成共识,再写进规程。”
研讨会开了整整一天。争论很激烈。
法律专家认为:“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,除非有明确法律授权,否则不能随意收集。”
技术专家反驳:“现在很多腐败问题就藏在大数据里,不用技术手段根本发现不了。关键是怎么用,不是不能用。”
实务部门的同志更实际:“我们基层办案,有时候就差一个数据印证。等走完所有审批程序,线索早断了。”
苏清越认真听着,记录着。最终,她提出一个折中方案:“建立‘分级授权、分类使用’机制。基础数据公开收集,敏感数据严格审批,分析结果谨慎使用。同时建立监督机制——技术部门用数据,要接受法制部门监督。”
这个方案得到了各方基本认可。她据此修改了规程草案。
第二个难题来自内部协调。
案件监督管理室老陈来找她,关于问题线索流转的时限规定。“小苏,你写的‘信访件接收后三个工作日内转案管’,这个时间太紧了。我们信访室每天收几十件,逐件登记、分类、研判,三个工作日根本不够。”
“那您觉得多久合适?”
“至少五个工作日。”老陈说,“而且要考虑复杂线索,有些需要初步了解情况才能确定是否受理。”
苏清越查了工作记录。确实,有些复杂的举报,光是判断是否属于受理范围就要好几天。但时限太长,又会影响效率。
她想到了分类处理:“陈主任,我们能不能区分一下?简单明确的线索,三个工作日转办;需要研判的复杂线索,可以延长到五个工作日。但延长要说明理由,记录在案。”
“这个可以。”老陈点头,“但要写清楚什么叫‘简单明确’,什么叫‘复杂’。”
于是又增加了一条界定标准。
类似的问题一个接一个。
审查调查室问留置延长的审批程序;干部监督室问廉政档案的更新频率;案件审理室问提前介入的启动条件……每个室都有自己的诉求,有些诉求还互相矛盾。
苏清越每天要接几十个电话,开好几个小会。笔记本记满了各方意见,有些需要采纳,有些需要解释,有些需要协调。
周维看她天天加班到深夜,心疼地说:“清越,规程不是一天写成的。你这样拼,身体吃不消。”
“时间紧。”苏清越揉着太阳穴,“省里在催,市里在等。而且……”她顿了顿,“我想把这件事做好。”
这不是套话。她是真的想做好。因为她知道,一个好的规程,能让无数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更规范,能让无数监督对象更清楚边界,能让反腐败工作更有效率。
这种系统性的影响,比办几个具体案子更大。
第十天,初稿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