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庭秩序,经纬人伦,然洪荒之异,常显于后天教化与先天本性的激烈碰撞。有崇尚礼乐、以繁文缛节构筑文明之族,亦有抱朴守拙、依循血脉本能生存之邦。在那宫室俨然、钟鸣鼎食的礼仪之都,与那穴居野处、率性而为的原始山林,便存在着两个在社会形态与存在哲学上根本对立的异人国度——淑士国与先民之国。
淑士国,居于中央之地一片名为“礼乐原”的丰饶平原。其国民形貌端正,举止雍容,衣冠楚楚,言谈必引经据典,行止皆合规矩。他们并非天生圣贤,而是历经数十代先王“制礼作乐”,以严苛的教化与律法,将一切行为纳入“礼”的框架之中,故称“淑士”,意为德行美好、举止合宜之士。
淑士之民,乃是“礼乐”的极致践行者与扞卫者。他们的生活,从晨起洗漱的次序、用餐的器皿与礼仪,到相见揖让的幅度、婚丧嫁娶的流程,皆有详尽至刻板的规定。他们相信,“礼”是区隔文明与野蛮、维系社会秩序、乃至上通天道的不二法门。其都城“明礼城”,街道横平竖直,宫室对称庄严,每一块砖石都仿佛经过精心计算。淑士国人精通音律,但音乐必须用于祭祀、教化、规范性情,而非单纯娱乐。他们性情克制,重名节过于生命,崇尚“秩序”与“文饰”,崇拜“制礼先王”与“乐律之祖”,祭祀时,仪轨极其繁复,进退俯仰皆有定式,祭品、祭器、祭服不容丝毫差错,祈求国运昌隆、礼乐不崩。然,过度追求形式与规范,使其民性渐趋刻板虚伪,缺乏真情流露,且将一切不合“礼”之物视为异端,排斥打压。
先民之国,则散居于南方一片名为“苍莽林”的广阔原始地带。其国民形貌古朴,肌肤呈健康的古铜色,披发纹身,仅以兽皮树叶蔽体,保留了诸多近乎野兽的特征与习性。他们乃是上古某支拒绝被“文明”同化、执着守护原始血脉与生存方式的族群后裔,故自称“先民”,意为秉承先天本性之民。
先民之民,乃是“天性”的忠实追随者与体现者。他们不建城郭,不制礼乐,依山林而居,逐猎物而食,渴饮山泉,寒居洞穴。其行为完全遵循内心的欲望、血脉的冲动与自然的节律,喜怒哀乐皆形于色,无丝毫掩饰。他们拥有极强的野外生存能力,能与百兽沟通,嗅觉、听觉远超常人,体内流淌的古老血脉更赋予他们部分兽化的能力,或在危急时爆发出惊人的力量与速度。先民性情率真耿直,爱憎分明,崇尚“自由”与“真实”,崇拜“祖灵”与“自然之魄”,祭祀时,于月夜篝火旁,以狩猎所得最勇猛的野兽心脏或采集的最鲜美的果实献祭,全族人围火歌舞,动作奔放狂野,充满生命张力,祈求狩猎顺利、族群繁衍。然,其生存方式依赖自然环境,缺乏积累与规划,易受天灾影响,且因完全遵循本能,有时显得野蛮冲动,缺乏长远眼光。
正所谓“文胜质则史,质胜文则野”。这两个在文明道路上分道扬镳的国度,因淑士国一位主张“礼化蛮荒”的太子“文枢”的巡边,而引发了剧烈的冲突。
文枢太子奉其父王之命,巡视边境,宣扬国威,并试图将淑士国的礼乐教化推行至“化外之地”。他率领着庞大的仪仗队与一支“宣礼使”队伍,旌旗招展,钟鼓齐鸣,进入了苍莽林的边缘区域。
恰好,先民之一部正在此地举行一场盛大的“成人礼”。数十名年轻先民,赤身涂满泥彩,呼喝着追逐、围猎一头巨大的剑齿凶兽,场面血腥而热烈,充满了原始的野性力量。
文枢太子见此情景,顿感污秽刺目,以袖掩鼻,对左右道:“果然是无知蛮夷,不知礼义廉耻为何物!如此血腥野蛮之行径,与禽兽何异?我当以圣王之道,教化之,使知礼节。”
他命宣礼使上前,高声宣读《礼经》篇章,试图让这些先民停止“不文明”的行为,学习淑士国的揖让之礼。
正沉浸在狩猎狂热与仪式庄严中的先民们,被这突如其来的、聒噪的、完全无法理解的声音激怒了。部族首领“磐”手持染血的石矛,大步走出,声如闷雷:“哪里来的虫子,打扰我族圣典!滚开!”
宣礼使试图以更文雅的言辞解释“礼”的优越性,却被磐视为挑衅与侮辱。他怒吼一声,周身肌肉贲张,隐隐有熊罴虚影浮现,一跺脚,大地微颤,震得宣礼使们东倒西歪,仪仗队的旗帜也歪斜了不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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