崇祯七年二月初二,龙抬头。
山海关外,校场上八千人马列阵如山。天贵军扩充至八千人,其中两千火铳手、三千长矛刀盾手、两千骑兵,还有一千辎重辅兵。新制的赤底黑边军旗在寒风中猎猎作响,旗上绣着一个斗大的“张”字。
张世泽一身玄色铁甲,立于将台上,望着台下这支亲手锤炼出来的雄师。三个月前,他们还是京营里养尊处优的勋贵子弟;三个月后,已是能血战辽西、擒杀鞑靼的虎狼之师。
“公爷,各部集结完毕。”老赵上前禀报,他肩上辽西走廊的箭伤已愈,此刻一身崭新甲胄,眼神锐利如鹰。
张世泽点头,目光扫过阵前几员将领——陈洪、老赵,还有新提拔的几位千户,都是从尸山血海里杀出来的悍将。更远处,科尔沁部乌日更达赉派来的两千骑兵列阵一旁,由小王子巴图率领。这些草原骑兵虽与天贵军并肩作战,但眼神里仍有戒备。
“诸位!”张世泽的声音在寒风中清晰传开,“今日出关,三事当记!”
校场肃然。
“其一,此行非为屠戮,乃为靖边。蒙古诸部,顺者抚之,逆者剿之,勿伤妇孺,勿掠牛羊——天贵军是王师,不是流寇!”
“其二,遇李自成残部,务必全歼。此獠不除,关外难安,中原难宁!”
“其三,”他顿了顿,声音陡然转厉,“军法如山!违令者斩!怯战者斩!扰民者斩!”
“遵令!”八千将士齐声怒吼,声震四野。
号角长鸣,大军开拔。
马蹄踏碎关外残雪,扬起漫天雪雾。张世泽一马当先,身后八千黑甲如一条墨龙,蜿蜒北去。
而在他们出发前两日,一支小小的商队已悄然出关,扮作皮货商人,实则是张世泽派出的斥候队,由老赵亲自挑选的三十名精锐组成,任务只有一个:找到李自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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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一时刻,洛阳福王府。
朱常洵觉得自己快要死了。
不是心理上的恐惧,是生理上的折磨。自从正月初十那天起,他就开始腹泻,一日十余次,拉到后来全是黑水,腥臭难闻。王府请遍了洛阳名医,汤药灌了几十副,不但不见好,反而越来越重。
起初他还能勉强起身,到元宵节时,已只能卧床。原本肥胖如球的身子,短短半月瘦了一大圈,脸上肥肉松弛,眼窝深陷,皮肤蜡黄,像一具披着人皮的骷髅。
“王爷,药来了。”长史端着药碗,手在发抖。
碗里的药汁漆黑如墨,散发着古怪的甜香——这是从京城太医院求来的方子,说是专治消渴重症。可朱常洵每喝一次,腹泻就加重一分。
“滚……滚开!”朱常洵用尽力气推开药碗,瓷碗落地碎裂,药汁溅了一地,“这药……这药有毒!有人要害本王!”
长史跪地叩首,泪流满面:“王爷明鉴,这药是奴才亲自盯着煎的,绝无问题!太医说,王爷这是消渴症入腑脏,已……已无力回天啊!”
“放屁!”朱常洵嘶声怒吼,“本王才四十三岁!四十三岁!怎么会……咳咳咳……”
话未说完,剧烈咳嗽起来,咳出的痰里带着血丝。
他忽然明白了。
不是药有问题,是开药的人有问题。那个从京城来的太医,是曹化淳举荐的。曹化淳是谁?是崇祯的狗!是来要他命的!
“世……世子呢?”他喘着粗气问。
“世子还在京城宗人府……陛下说,待王爷病愈,再送世子回洛阳。”
病愈?他根本不会好了!
朱常洵眼中闪过绝望,然后是疯狂。他挣扎着从枕下摸出一块玉佩——那是他父王,老福王留下的信物。
“长史……你过来。”
长史凑到床前。
朱常洵用最后的力气,将玉佩塞进他手里,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:“去……去武昌……找楚王……告诉他……崇祯要杀尽藩王……让他……早做准备……”
话未说完,手一松,玉佩滚落在地。
长史捡起玉佩,再看福王——他眼睛还睁着,但已没了气息。嘴角残留着黑血,脸上是极度的恐惧和不甘。
“王爷……薨了!”
哭声瞬间响彻王府。
消息传到北京,是二月初五。
乾清宫里,崇祯正在批阅奏章。曹化淳轻手轻脚进来,低声禀报:“皇爷,洛阳急报——福王……昨夜病故了。”
笔锋一顿,朱批在奏章上拖出一道墨痕。
崇祯缓缓抬头:“怎么死的?”
“太医诊断,消渴症引发脏腑衰竭,药石无灵。”曹化淳垂首,“王府长史呈上脉案、药方,还有……王爷临终前的话。”
“他说什么?”
“他说……”曹化淳迟疑了一下,“‘崇祯要杀尽藩王’。”
暖阁里一片死寂。
良久,崇祯放下笔,靠在椅背上,闭上了眼睛。
“按亲王礼制,厚葬。”他声音平静,“世子年幼,福藩事务暂由河南布政使代管。另,削福王府护卫至三百人,退还所有强占民田——这些,都写入朕的哀诏里。”
“奴才明白。”曹化淳躬身,“那楚王那边……”
“楚王?”崇祯睁开眼,眼中寒光一闪,“福王临终前见的最后一个人,就是楚王府的使者吧?去查,查清楚楚王与福王这些年所有的往来。若有不轨……朕不介意再办一次‘消渴症’。”
曹化淳心头一凛,重重叩首:“奴才遵旨。”
他退下后,崇祯重新拿起笔,却再也写不下去。他望着窗外阴沉的天,忽然觉得……很累。
除掉了周延儒,除掉了福王,除掉了那么多隐患。可为什么,心里却没有半分轻松?
因为他知道,这只是一个开始。大明的顽疾,从来不在某个人,而在整个体系——藩王坐大、勋贵贪腐、边将跋扈、流寇四起……他扳倒一个,还会有下一个。
就像割韭菜,割了一茬,又长一茬。
除非……连根拔起。
他眼中闪过一丝决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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草原深处,斡难河畔。
李自成蜷缩在一个破旧的蒙古包里,身上裹着腥膻的羊皮,手里捧着一碗热马奶,小口小口地喝着。在他对面,坐着一个四十多岁的蒙古汉子,脸如刀刻,左耳缺了半片——正是科尔沁部右旗的台吉,哈尔巴拉。
“闯王,考虑得如何了?”哈尔巴拉用生硬的汉话问,“我部可以给你三百骑兵,粮草供你一个月。但事成之后,河套草原……归我。”
李自成放下碗,抹了抹嘴。马奶很腥,喝得他想吐,但他需要这些热量。
“三百骑兵不够。”他摇头,“我要一千,粮草三个月。另外,还要铁匠、工匠,我要打制兵器。”
“一千?”哈尔巴拉皱眉,“闯王,你现在只有四十七个人,还都是残兵败将。我凭什么信你?”
“凭我能拿下大同。”李自成眼中闪过狼一样的光,“大同是九边重镇,守军八千,但真正能战的不到三千。我有内应——大同副总兵姜镶,是我旧识。只要我兵临城下,他必开城投降。”
哈尔巴拉眼神一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