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末:红旗漫卷,替天行道

第31章 房州的人相食

第一眼,破败。

第二眼,荒无人烟。

按常理来说,郧阳地区,不该这么少人才对,毕竟这一路走下来,程毅能看到很多结寨自保的山民。

等到他们靠近,还不等他们反应,就有官差冲过来,将他们按住:“想跑!都给老爷我去修城墙!”

这几个人中有机灵的跑了,但还有一些象征反抗了两下,就来到了修城墙的地方。

路过城门口,他们看到了告示,上边有至正元年发的公告,朝廷允许地方自行筑城,来抵御叛军。

然后筑城,就成了生意。

告示下边,还有认捐的条令,大户最少三百两,小民最少二两白银,还不收元朝的钞票。

同时,修城的人,很多都是瘦骨嶙峋的人,甚至路上还看到了几个倒毙的。

这些尸体,就被一些麻木的人,草草拖走,往乱葬岗走去。

悄悄跟着的一些没被抓的细作,甚至看到了尸体在才丢进去,立刻就有人上去将尸体肢解,抢夺血肉,赤红的双目,尽是疯癫。

乌鸦在嘎嘎叫,饶是细作这样经历过战场的人,也能感觉到遍骨寒意。

他们躲开了乱葬岗,生怕进去了,就成了人肉馄饨。

“干活!快点!”新来的流民,不论男女,被抓到就是干活。

不听话就挨鞭子,挨棍子,当然若是你有钱,拿出个二两银子外加一个丫头、小子,就能换一个户册,拿现在赌未来。

至于这些丫头……小子什么下场?

漂亮点的当娼妓,壮硕点的卖为奴,看起来不成的,就被拉到不远处的营地,开膛破肚,下锅煮沸。

一个监工看到了几个新来的流民,瞧他们不是很瘦,颇为满意的说:“好好干!晌午给你们吃肉!很新鲜的那种!”

肉……

这几个红巾军流民脸色都白了几分。

这肉,一点都不避人。

终于,趁着晌午放饭的档口,这几人安排了一个出去传信。

然后他们看着碗里的几片肉,不敢吃喝。

“吃不吃?”一个蜡黄脸红眼的青年咧开嘴笑道,“不吃给我。”

“给你。”一个红巾军将碗给他,然后退开一些。

瞧他这模样,这蜡黄脸红眼青年囫囵下了肚,揉了揉水饱的肚子,笑道:“嘿,瞧你一看就是还没饿惨,以前肯定有家私。我跟你说,有得吃就赶紧吃,不然等之后,你想要吃点好的,可就没了。

尤其是肉,近来城内肉价,都涨上天了。

就刚才这一小块,最少值三十钱。”

这个红巾军细作脸色更难看了。

不过蜡黄脸红眼青年没说什么,吃完就去寻个地方躺下,然后等上工。

这段时间内,还是要尽可能保存体力。

另一边,程毅全程黑着脸:“房州,已经到了人吃人的地步了?”

“我们有人乔装成货郎混了进去,城内百姓只能吃人充饥,而大户们将粮草都聚拢在一起了。

都恩苏从他们手中敲来了几百两银子,大户们就靠着这些回血。”

“妈的!”程毅猛地暴怒,一脚踹翻了桌案,“这群该死的元狗!立刻整军,给我冲进去!全城的大户,一个不留!”

声音落下,众人心底一颤,但很快行动起来。

等他们离开大帐,程毅双手撑着下巴与额头,眼珠子瞪得老大。

他原本以为以前当雇佣兵的时候,见惯了真正的血雨腥风与肮脏龌龊。

但没想到,才来这个时代十几天,三观底线一再刷新向下。

哪怕没有粮草,也不能正大光明就这么卖菜人吧!

完全崩坏的伦理风俗,比五代还可怕。

五代好歹还有正常人会喊,会叫,会拨乱反正。

而元朝现在基本上都是各过各的,当上了总管的色目人,一个两个都是可劲压榨下边。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

人气小说推荐More+

曾文正公全集今注新诠
曾文正公全集今注新诠
本书为清代名臣曾国藩着作全集(含上谕三道、谕赐祭文二首、国史本传等文16篇、曾文正公家书10卷、曾文正公年谱12卷、求阙斋日记类钞2卷等)的文言文译本。
涓涓不止江河生
北凉质子
北凉质子
身为异姓王之子的陈积,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活了二十年。半年前得知自己要被蛮荒小国交换为质子的时候,开始了歇斯底里的疯狂。然后天理循环,就此挂了。主角穿越至此,接管了陈积的身体……
橘子没熟
春秋大梦之白日做梦
春秋大梦之白日做梦
(不后宫,不套路,不无敌,不系统,不无脑,不爽文,介意者慎入。)那天中午,我做了一个梦,梦见自己从古滇国飞来到了春秋时期的百家争鸣之地。看着这些人吵来吵去,我才觉得,现在好啊,现在多清净啊。叫我孙子,本是鬼谷子弟子。哎,没有办法,都是孙子与九人被卷入百家争鸣之地,这里满是死亡游戏与对赌挑战。我只能依靠智谋,后来还觉醒了“灵闻”能力。我要探寻真相,和昭阳如月一起组建联盟,反抗吴起那家伙。我不想再陷
我叫陈田平
开局逼我送死,反手召唤三千玄甲
开局逼我送死,反手召唤三千玄甲
赢战穿越成毫无根基的大乾太子。陈世美的爹想废了他!素未蒙面的弟弟想杀了他!逼迫他出兵平叛,想让他死在战场上!好在关键时刻争霸系统出现,他麾下人口越多,召唤的大军就越强!玄甲军,陷阵营,燕云十八骑!杀十万叛军,杀皇子,杀丞相,杀尽一切敌人!渐渐的,赢战从一个废物太子,成了人人畏之如虎的杀神!
山锋
开局满级的我选择在大明当老六
开局满级的我选择在大明当老六
穿越大明,我的姐姐是当朝太子妃,我的大哥是开国国公,我的舅舅是大明“卫霍”。最关键的是,我的姐夫叫朱标。这不妥妥的王炸开局么。但当朝的皇帝好像是个小心眼,为了活的舒服,我选择苟起来做个小透明。十年来。我养在“深闺”,当个安静的美男子。直到舅舅领了一个我不认识的二叔公来府作客,我发现,这个二叔公的真实身份竟然是……我好像,大概,也许,苟不住了…
摆烂候